<渐渐地熟悉了,才发现他简直一八婆,她说,兔兔,听姐的,小孩子不能谈恋爱,要好好学习,长大赚钱嫁仔仔。>
有了猫猫的保护,那群脏兮兮的男生再也没有欺负过我。那时候我和猫猫已经很熟悉了,彼此亲密无间,无话不谈。那个曾经见证了我们友谊的烧烤摊也成了我们每日必去之地。虽然外婆依然坚持认为乱吃零食的孩子不是好孩子。坐在烧烤摊前的猫猫简直一八婆,时常拉着我狂侃,尽是些陈谷子烂麻子的事情,但奇怪的是经过她的编辑之后,总能起到哗众取宠的效果,就连卖烧烤的阿姨已对她崇拜得五体投地。比如关于那日我用书包甩谭辉国的事她是这样给众人叙述的:呃,兔兔将手中的尚方书包猛地甩了出去,书包在空中转了几圈之后顺利地降落在了那个可恶的男生脑袋上,之后那个黑黝黝的脑袋变成了山药蛋。末了,她又补充说,对了,那个尚方书包是真牛皮做的,很贵。
初二的时候,一个双眸清澈、十指修长的男生走进了我的视线,闯进了我的心扉。他叫雷彦军。是从外地新转来的,不知为什么,从他的眼睛里,我总能看到淡淡的落寞的忧伤。
吃饭的时候,我装作不经意地对猫猫说,姐,我恋爱了。
如我所料,她瞬间停止咀嚼肌,两个迷人的眼睛瞬间变成了强光灯炮。半天才吐出两个字:夸张。
我从碗里夹起一块幸存的瘦肉放到她碗里,说,不夸。
猫猫依然满脸疑惑,他将那块瘦肉夹起重新放回到我的碗里,反问,真的?
嗯,我点点头。
听罢,她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我的碗里夺回那块几乎转昏了头的瘦肉,并放进嘴里,她说,我还是不信。
直到我说出雷彦军的名字后她才不再疑惑。那么,你认识他吗?你认识他吗?你了解他吗?她连连疑惑,情绪激动。我承认,我确实什么都不知道,但我认为,爱一个人,并不一定就要了解他。
那天夜里,猫猫把我叫到胡同口的歪脖子大杨树前,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没怎么回事,就是喜欢。之后说了什么不再记得,只记得最后猫猫朝我大喊。她说,兔兔,小孩是不能恋爱的,要好好学习,长大赚钱娶仔仔。
<我在寒风中指她大喊,你说过,谁要是再欺负我,你绝饶不了他,可是你自己为什么要欺负我?>
虽然猫猫反对,而且妈妈和外婆知道后也肯定不会同意,但我仍然恋爱了,义无反顾的样子。那天,我写了有生以来的第一封情书,然后托人转给了雷彦军。他们六班紧挨着卫生间。我一共上了八次厕所,几乎被人认为有尿毒症,才肯定雷彦军已经看了我的情书。那时候,雷彦军正在桌上趴着,手里攥着几张粉红的信纸,正是我昨天辛辛苦苦去远处书店挑的。
放学后,我直走猫猫,然后独自一人在校门口徘徊。我在信纸的背后告诉雷彦军,放学后我会在校门口等他。
他果然来了。依然双眸清澈,依然满脸忧郁,朝我这边走来。一时间,我竟局促不安起来,我突然想起,揍谭辉国的时候也曾有过这样一种感觉。是猫猫使我结束了心惊胆战的日子,可是这样会不会伤了她的心呢?
然而,雷彦军并没有在我身边停下,我回头望着他的背影,直到他完全消失,难道他没有看到我的信,不会吧,信封明明是拆开了的嘛,因为那几张信纸是我特意从离这老远的东街书店买来的,我还是认得的。
我愈来愈感到疑惑。于是下定决心跟着他看一看究竟。
然而,刚走到街口的时候,我就后悔了。我看到一个女生在朝雷彦军挥手,然后他们说笑着朝公园走去。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羊角辫,我实在不敢相信,她就是曾经信誓旦旦的对我说要保护我的猫猫。
那天黄昏,我在胡同口截住了正要回家的猫猫,见我满脸杀气,她大惑不解。怎么了,她咯咯直笑,吃炸药了?
我都看到了,我告诫自己要保持平静。到底为什么?
她有些不知所措,支支吾吾的说,那个,没什么的,他找我问几道题。
问题用得着去公园吗?我终于忍无可忍,在寒风中,我指着她大喊:你说过,谁要是再敢欺负我,你绝饶不了他,可是,你自己为什么要欺负我?
<我像一只受了伤的小兽,又过起了独来独往的日子。从那天夜里起我就下定决心不再相信任何人,包括眼眸清澈、手指修长的雷彦军和那个欺骗我的猫猫。我恨她,可她偏偏还要每天跟着我,朝也跟晚也跟,像一块木头。>
我不回头,但我知道她就在我身后三、四米的地方,一句话也不说,像一块木头。那一次,我终于忍无可忍,转身朝她咆哮:跟着我干什么?找你的雷彦军去!
她抬头,一脸尴尬,却依旧不语。
我断定她是成心的。妈妈说过,这世上有一些坏人,她们总会嫉妒别人喜欢的东西,总爱想方设法阻止别人得到她想要得到的东西。我想,猫猫肯定就是那样的人。
直到有一天,我亲眼见到猫猫竟然和雷彦军一起出现在了当初我们相遇的那个烧烤摊前,我更加坚信了自己的推论。很显然,他们是一伙的,专门来欺负我的。
可是,被我识破之后,他们会就此罢休么?
<谭辉国又一次在路口将我截住,不同的是,这次只有他一个人,而且不再流黄鼻涕,不变的是依旧是一副瘪三的样子。他说,兔子,做我女朋友好不?>
那日,我又独自一人回家,奇怪的是,猫猫没有同往日一样跟在我后面,我预感到有些不对劲,果然,在胡同口,谭辉国冷不丁的出现在我面前,跟以前不同的是,这次只有他一个人,而且不再流黄鼻涕,不变的是,依旧一副瘪三的样子。他说,兔子,做我女朋友好不?
我晃了晃手中的牛皮书包,说,还记得它吗?
谭辉国冷笑,记得记得,不过今天我戴了头盔。
我抬头,果然看到一个破得夸张的铁盖子正套在他头上,极其搞笑。
显然,他们是有预谋的,我冷哼一声,你想干什么?
他摊了摊手中,没什么,就是想让你做我女朋友,当然如果你想要我做你男朋友的话,我也是可以考虑的。
我扬手,书包又一次飞了出去,只可惜时间没有练习,命中下降了极点,连谭辉国的发梢都没有碰到。
哈哈哈,谭辉国大笑,看你还拿什么东西扔。
我又一次不知所措。适逢邻居一位老奶奶回家,我大声朝她喊:外婆。这招果然见效。谭辉国望风而逃。
<为了不使谭辉国继续纠缠我,我绞尽脑汁。最后,我决定还是去找猫猫,毕竟他们是一伙的,解铃还须系铃人。>
之后,又遇到过谭辉国半路截我要我做他女朋友的事情,我急中生智才得以逃脱。我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于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还是去找猫猫,毕竟他们是一伙的,解铃还须系铃人。
应该是星期天吧,我早早的站在胡同口张望。我知道,每个星期天猫猫总要这个时候出来帮家里买豆腐。
果然,不一会,她便出来了,还和原来一样,只是似乎消瘦了,外婆也这么说我,这是因为我在想很多事,愁成那个样子的的,可是,她是那么坏的女生能愁什么?愁着生怕骗不到人家吗?哼,鄙视!
我朝她喊:喂。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她停下,看看我,又看看左右,好一会依然不敢相信我是在叫她:兔兔,你是在叫我?
我懒得和她瞎掺和,直接点明主题。我说,你们不要再欺负我了,行不行?
她一脸愕然,站在那不知所措,我懒得配合她装,于是转身就闪了。
果然,那以后,谭辉国再也没有找过我麻烦。我长舒了一口气。
<妈妈从遥远的城里来接我,我要走了,马上离开这个曾经令我痛苦的地方。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手里拿着猫猫熬夜写给我的信,纸上有蜡烛留下的痕迹。谭辉国说,很久以前,在校门口烧烤摊前,他伸手是为了帮我抹掉鼻子上的油污。我听罢,瞬间喜欢上了他。但,我还是决定离开。>
中考之后,我终于如愿以偿,考到了梦寐以求的高中,那是一所在妈妈城市的重点高中。
在电话里,我激动地朝妈妈大喊,快,快,带我回家。妈妈说,瞧这孩子,怎么急成这样?她当然不知道,这里的人有多坏。
那天,又下起了倾盆大雨,妈妈没有失约,和我的新爸爸开车来这里接我。
我站在破旧的屋檐下,看急骤下坠的雨点,又想起第一次和猫猫相遇的时候,也是大雨天。今天,收到了猫猫熬夜写来的信,上面有蜡烛留下的痕迹。她向我道歉,她说,她知道我妈妈说过我如果考不上好高中就不接我回去的事,所以为了不影响我学习,她用自己名字拿我的信纸写了一封情书在我的情书之前给了雷彦军,并且偷偷截下了我叫人转给雷彦军的情书,她说,之前她以为这么做是对的,直到后来,她喜欢上了雷彦军,她才知道太错了,爱是神圣的,不受侵犯的。她说,她不期望我能够原谅她,就是在临走前给我道个歉,否则她一辈子也不会安心。
昨天,谭辉国突然在路口截住我,少了几分瘪三的样子,却多了几分猥琐。他说,其实,兔子,当初在校门口的烧烤摊前,他伸手是为了帮我抹去鼻子上的油污。他说,他是知道我明天要走才告诉我的,反正也不指望相信。之后就跑了。我愣了半天,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
那天在倾盆大雨的屋檐下,妈妈朝我大喊,兔兔,东西都装好了,走吧,小心着凉。我突然就留恋起了这个地方。我发现其实世上好人还是比坏人多得多。我说,妈,我可不可以不走?妈说,嗯?我笑笑说开玩笑的,咱们走吧!
就真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