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兄弟老王
老王是我的高中同学,来自乡下,宽厚的面庞,弯月样眼睛,身材不够伟岸,却也算是高大,大号继生。我曾经窃笑为“寄生”,所谓人如其名,但这位仁兄正好相反,学习成绩好得出奇,常另我等鸡肠小肚者恨得咬牙切齿。但是头上栓着绳子学包括锥子扎屁股也试过,就是干不过他,他最后总是班里的第一。这可能源于老王的优秀的遗传基因,她的姐姐早我们两年,考上了上海交大。并寄回一盘郑智化的磁带,在那个咨讯贫瘠,娱乐单调的年代,《星星点灯》成为老王炫耀的资本,以及指引前进的方向——交大。
学习第一的老王,酷爱踢球.但这回可不是第一了,应该倒过来数。球技差并不能成为别人病诟的把柄,但问题是后卫的材料,却老要充当前锋。哎,真是让人头大!快乐的恐怕只有对方的后位和门将,“和你们比赛真象我们的后卫线上多了一个人,瞧你们那把钝刀”,这是对方球迷和队员一致看法。看法归看法,老王并不介意,踢起球来照样始终保持着一贯射哪指哪的水准,并不改那股大碗喝酒大块儿吃肉的劲头。
说到吃肉,也是老王的一大酷爱,远近闻名,一次午饭,四个人几乎约好似的的全带了蒜苗炒蛋,,“这可让兄弟怎么活啊!“老王慨叹。于是大家三块两块凑钱买了一盒午餐肉。老王几乎以一己之力将其歼灭。临了,兴起的他,将沾满唾液淀粉酶的筷子甩向了窗外,“我的丘比特神箭啊,小心了!”,上帝,我刚吃下大米好悬没喷薄而出… …
高中的三年很短暂,就如同漫长的人生跑道上,冲刺了个百米。高考结束了,相当的意外,老王终于失去了曾另他骄傲的第一,没有象他姐姐一样考上上海交大,而是去了北京工大。在高考刚结束后的那段走街窜巷海吃胡喝的日子里,我们失去了老王踪迹。我知道老王那时喜欢上班里一个漂亮的女孩,那个女孩考上了中国医大。她是他的《麻花辫子》。
大一时,写信的人就象国民党当政时期银行里的印钞机,写出的信往往以麻袋计,大家都争先恐后的报道着自己的大学生活。而老王只有寥寥数语。再后来就几乎杳无音信。我曾不厌其烦的写了几封,没有回音。
我理解曾经骄傲的老王。只可怜了我那几个打出去的肉包子。
大四下半年,我去北京实习。沿着信上的地址找到老王学校的时候,已近黄昏。经过很多人的指点,我穿过昏暗的布满“荆棘”的走廊(那是大学宿舍里遍布着生活垃圾的一贯场景),期间还夹杂着我熟悉的那种浸泡尸体的福尔马林气味。在一间敞开的大门,欢迎我的是一只悬挂在半空中的,穿成霹雳手套状的袜子。我终于发现了异常气味的来源,浸泡在脸盆里的不是尸体,而是几天没洗的袜子和短裤!是的,我的兄弟老王就住在这里。
老王不在,要晚些时候回来。学校里有足球比赛,老王经过四年的锤练终于成为系队里的一把崭亮的尖刀。这是他的一位室友在让座以后对我的补充说明。良久,灿烂的笑容夹杂着满脸的泥浆和汗水的老王,一瘸一拐地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分明是没拄拐棍的郑智化么! 接下来,没的说,熊抱!
还是那个我熟悉的老王。没变!
“东北的爷们,那么讲究干吗?”谈到气味,老王一脸的不屑,“我这有更醇的,让你尝尝鲜”说着,他摔掉了脚上的球鞋……
在接下来的那段日子,不胜酒力的两个年轻男人,时常对酒当歌,把酒言欢,什么人生啊、理想啊、恋爱啊、事业啊,两个就象居委会里的大妈,聊起来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老王一如既往的学习优异,毕业时争取到为数不多的留京名额。留在了一家建筑公司,做他的本行设计。
“我要在这儿根扎”老王异常坚定地对我说。
“不考研么?”我有些失望,
“我要养家糊口!这些年家里挺不容易!”
我知道老王家并不宽裕。
爱吃肉的老王,用第一个月的工资请我在海军总医院的机关餐厅暴啜了一顿,一如既往东坡肘子,最油的那种。接着就是买了一个特大号的传呼机,还号称可以预报天气以及股票信息。我却笑那是炸药包,因为它实在是太大了。我们也谈起过他的麻花辫子,“她有男朋友了,一个系的”,老王一脸的坦然——那种我很吃惊的坦然。我知道那曾经让他很受伤。
实习结束时,老王执意要为我送行。这时的他,已是一头板寸、过髋的圆领汗衫、趿拉着板鞋——一个地道的北京板爷儿。临别的那一刻,忽的,我感觉眼睛和鼻根有些发酸,使我想起曾经切圆葱的经历——我想带个口罩。“瞧你那熊样!快回来,兄弟我在北京等你”北京板爷儿挥舞着他的铁拳结结实实给了我一下子,此时我分明看见板爷儿的结膜充了血,医学上我们管那叫结膜炎。
军队里的规则是:你在最后一刻都无法左右你的去向,包括上前线送死。毕业后的日子,我颠沛流离了数个月,从上海到福建到浙江再回到上海,最终没能如愿留在北京。在最终知道命运的一刻,我引爆了老王的炸药包,他没有回。一次,两次,再后来停机了!再后来…… ……
是的,再后来就是十年,我失去了老王的消息。
十年长么?三点三个百米冲刺而已。十年短么?人生中又有几个最好的十年啊!当年我们都很穷,连个长途电话都要精确到计算分秒,想必现在老王的通讯工具早已与时俱进了,我曾经在网络上无数次搜索过老王的名字,但当我按倒了几个继生,又有千百个继生爬了起来,真是寄生啊!哪个才是真正他呢?十年中,不知他的理想实现得怎么样了?是否找到了他的新的麻花辫子?是否还常踢球?而对于我这个已经变得只有在吃饭刷牙时才是充满暴力,闯红灯时才算生猛的懒汉来说,已经没有时间和勇气玩了。在到处流行着高血脂、脂肪肝的今天,我也未能幸免,所以不能再吃那特油的东坡肘子了!而且我已经成为一个拥有可爱女儿的父亲,有一个还算拿得出手并能代替兄弟我喝酒的老婆,人生还有何求呢!
十年了,老王,我的好兄弟,同为他乡异客的你,还好么?
附
《麻花辫子》
演唱:郑智化
你那美丽的麻花辫
缠那缠住我心田
叫我日夜地想念
那段天真的童年
你在编织着麻花辫
你在编织着诺言
你说长大的那一天
要我解开那麻花辫
你幸福的笑容像糖那么甜
不知美梦总难圆
几番风雨吹断姻缘的线
人已去梦已遥远
你那美丽的麻花辫
缠那缠住我心田
叫我日夜地想念
那段天真的童年
(Music)
你那散落的长发在梦里出现
回过头含泪的眼
任凭风雨吹断姻缘的线
天变地变心不变
是谁解开了麻花辫
是谁违背了诺言
谁让不经事的脸
转眼沧桑的容颜